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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宣贯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21-04-23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  💛4136
核心提示: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农业农村局(农委),漯河市、兰考县畜牧局,厅直属有关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农业农村局(农委),漯河市、兰考县畜牧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以下简称《生物安全法》)于2020年10月17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为做好《生物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生物安全法》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生物安全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健康、社会安定、国家利益的重要保障。伴随着人类科学的进步,生物技术在造福人们生产生活的同时,也带来生物安全问题和威胁。当前,我国生物安全形势严峻,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及动植物疫情等传统生物威胁依然多发,生物技术误用谬用等非传统生物威胁也日益凸显。面对生物安全领域的诸多问题,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运用法治方式应对生物安全领域的重大挑战和风险。

《生物安全法》作为生物安全领域基础性、系统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在生物安全领域的重要体现,将党中央关于生物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法律形式转化为国家意志。其颁布和实施有利于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有利于提升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有利于完善生物安全法律体系,是国家生物安全体系建设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为健全我国生物安全法律保障体系提供了基本遵循,为维护和塑造国家生物安全筑牢了法治基础,为国家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更好依法履职提供了法治保障,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正式进入有法可依、依法治理的新时代。

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生物安全法》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法律条文的各项规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基本内容,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做实做细做好我省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治、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兽用抗生素药物使用和残留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农业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等农业领域生物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健全管理措施,落实管理责任,依法防范化解各类生物安全风险,确保《生物安全法》得到全面有效实施。

二、准确把握《生物安全法》的核心内容

《生物安全法》共十章八十八条,聚焦生物安全领域主要风险,完善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制机制,着力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生物安全法》针对此前立法零散、碎片化、效力层级较低等问题,系统梳理、全面规范各类生物安全风险,确立了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和基本制度,填补了生物安全领域基础性法律空白。

在贯彻实施《生物安全法》过程中,应重点把握四个方面内容。一是《生物安全法》明确了生物安全的重要地位和原则,规定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生物安全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人为本、风险预防、分类管理、协同配合的原则。二是《生物安全法》明确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的领导,规定了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国家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及其成员单位、协调机制办公室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三是《生物安全法》完善了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基本制度。规定建立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风险调查评估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名录和清单制度、标准制度、生物安全审查制度、应急制度、调查溯源制度、国家准入制度和境外重大生物安全事件应对制度等11项基本制度,全链条构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的“四梁八柱”。四是法律健全了各类具体风险防范和应对制度。针对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安全,生物恐怖袭击和生物武器威胁等生物安全风险,分设专章作出针对性规定。此外,还要求加强生物安全能力建设,从严设定法律责任。

三、深入开展《生物安全法》宣贯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生物安全法》普法宣传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制定专项宣传培训方案,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宣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采取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普及生物安全科学知识,增强从业人员生物安全意识,提高发现、识别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能力。

二是加强政策研究,完善体系建设。按照生物安全法相关要求,完善动植物疫病防治体系、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健全部门协调机制,提升农业领域生物安全治理能力,防范化解生物安全风险,促进我省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是细化工作举措,狠抓贯彻落实。各地要强化重大动物疫情及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动植物疫病综合防治能力。要强化农业转基因生物检测体系与能力建设,完善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编辑:刘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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