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2016〕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国务院
2016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目录
第一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第一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第二节生态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第三节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基本原则
第三节主要目标
第三章强化源头防控,夯实绿色发展基础
第一节强化生态空间管控
第二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第三节强化绿色科技创新引领
第四节推动区域绿色协调发展
第四章深化质量管理,大力实施三大行动计划
第一节分区施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二节精准发力提升水环境质量
第三节分类防治土壤环境污染
第五章实施专项治理,全面推进达标排放与污染减排
第一节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第二节深入推进重点污染物减排
第三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节加快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第六章实行全程管控,有效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
第一节完善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体系
第二节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
第三节提高危险废物处置水平
第四节夯实化学品风险防控基础
第五节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第七章加大保护力度,强化生态修复
第一节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第二节管护重点生态区域
第三节保护重要生态系统
第四节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第五节修复生态退化地区
第六节扩大生态产品供给
第七节保护生物多样性
第八章加快制度创新,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健全法治体系
第二节完善市场机制
第三节落实地方责任
第四节加强企业监管
第五节实施全民行动
第六节提升治理能力
第九章实施一批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第十章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明确任务分工
第二节加大投入力度
第三节加强国际合作
第四节推进试点示范
第五节严格评估考核
第一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二五”以来,坚决向污染宣战,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突出,多阶段、多领域、多类型生态环境问题交织,生态环境与人民群众需求和期待差距较大,提高环境质量,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是当前核心任务。
第一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李克强总理多次指出,要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促进绿色发展,下决心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把发展观、执政观、自然观内在统一起来,融入到执政理念、发展理念中,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高度、实践深度、推进力度前所未有。
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首批开展监测的74个城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3.6%,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分别下降27.4%、20.9%、27.7%,酸雨区占国土面积比例由历史高峰值的30%左右降至7.6%,大气污染防治初见成效。全国1940个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比例提高至66%,劣Ⅴ类比例下降至9.7%,大江大河干流水质明显改善。全国森林覆盖率提高至21.66%,森林蓄积量达到151.4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54%。建成自然保护区2740个,占陆地国土面积14.8%,超过90%的陆地自然生态系统类型、89%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以及大多数重要自然遗迹在自然保护区内得到保护,大熊猫、东北虎、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