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精神,经商省财政厅同意,我厅于5月17日-18日组织有关专家对48个县(市)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邓州市、尉氏县、南乐县、临颍县、扶沟县、正阳县、偃师市、封丘县、唐河县、夏邑县、宝丰县、舞钢市、社旗县、兰考县、内乡县、泌阳县、汝州市、浚县、柘城县、祥符区、罗山县、舞阳县、潢川县、黄泛区农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反映情况须真实客观,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371-65918850。公示期截止时间为5月25日。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