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省建设、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工作,旨在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全程监管,强化能力提升,推进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引导和带动地方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2020年7月以来,我们按照《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考核办法》,对第六批提出验收申请的县(市、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质量安全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组织了核查验收,经过资料审阅、现场核查等环节综合评价,郑州市中原区、二七区,开封市尉氏县、通许县、杞县、龙亭区、禹王台区、祥符区、顺河区、鼓楼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顶山市鲁山县、湛河区、卫东区,安阳市文峰区、北关区、殷都区、龙安区,焦作市中站区、马村区,许昌市鄢陵县、襄城县、长葛市,三门峡市卢氏县、义马市,周口市商水县、沈丘县、郸城县、太康县、项城市、川汇区、淮阳区,驻马店市确山县,新乡市原阳县、辉县市、凤泉区、牧野区,济源示范区,滑县等39个创建单位达到“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标准,通过验收。
根据《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活动方案》(豫农质监﹝2015﹞34号)的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创建质量,现对以上39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情况公开征询意见,加强社会各界监督,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6月21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并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理由。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27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1023房间
联系人:左静
电话:0371-65918611,65918919(传真);
电子邮箱:nacjb2018@163.com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