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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拟命名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名单的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21-06-21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3027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省建设、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农业农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省建设、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工作,旨在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全程监管,强化能力提升,推进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引导和带动地方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2020年7月以来,我们按照《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考核办法》,对第六批提出验收申请的县(市、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质量安全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组织了核查验收,经过资料审阅、现场核查等环节综合评价,郑州市中原区、二七区,开封市尉氏县、通许县、杞县、龙亭区、禹王台区、祥符区、顺河区、鼓楼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顶山市鲁山县、湛河区、卫东区,安阳市文峰区、北关区、殷都区、龙安区,焦作市中站区、马村区,许昌市鄢陵县、襄城县、长葛市,三门峡市卢氏县、义马市,周口市商水县、沈丘县、郸城县、太康县、项城市、川汇区、淮阳区,驻马店市确山县,新乡市原阳县、辉县市、凤泉区、牧野区,济源示范区,滑县等39个创建单位达到“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标准,通过验收。

根据《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活动方案》(豫农质监﹝2015﹞34号)的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创建质量,现对以上39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情况公开征询意见,加强社会各界监督,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6月21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并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理由。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27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1023房间

联系人:左静

电话:0371-65918611,65918919(传真);

电子邮箱:nacjb2018@163.com

2021年6月17日

 编辑:刘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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