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种养结合,促进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农业机械化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一是推进农机装备创新。201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推动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丘陵山地拖拉机关键技术研究与整机开发”等项目,推动山地农机装备研发。目前,我国农机研发规模居世界第一,专利申请量居世界第二。二是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58亿元,支持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组织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2021年,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将补贴范围扩大到15类44个小类172个品目机具种类。贵州省将丘陵山区急需农机产品购置补贴比例从30%提高到35%。三是提高农业机械化率。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建成614个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动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2020年全国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1%,植保无人飞机等智能化设备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农机装备创新,深入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行动,稳定农业购置补贴政策,扩大补贴覆盖范围,提高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
二、关于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生产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土地、金融政策,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一是推进土地有序流转。2014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19年,《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强化对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目前,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超过5亿亩。二是强化用地保障。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2021年,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引导农村产业在县域内统筹布局,有效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三是完善金融服务。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强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金融支持。财政部将中央财政贴息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最高贷款额度由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大财政支持,发展普惠金融,完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引导金融资本支持农业企业发展。
三、关于加强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培训
近年来,我部持续加强农技队伍培训,提升农技推广效率。一方面,加强农技人员培训。建立部省与市县分工协作机制,组织开展理论教学、现场实训、在线培训,持续提高农技人员业务水平。鼓励支持基层农技人员脱产进修、在职研修,学习专业知识。2020年,累计培训基层农技人员20余万人次。另一方面,强化业绩考评激励。健全以工作实绩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机制,对长期扎根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绩效激励等方面予以倾斜。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完善农技人员分级分类培训制度,及时更新知识技能,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支持非专业和学历较低的农技推广人员,开展脱产进修、在职研修,提升学历教育水平。
四、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培训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农业科技服务,打造高素质农民队伍。一方面,选派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人才下乡、科技下乡,传播农业科技,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目前,全国有几十万名科技特派员活跃在农业农村生产一线,领办创办了1.15万家企业或合作社,平均每年转化示范2.62万项先进技术,直接服务6500万农民。另一方面,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90亿元,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和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培训,2020年培训人数超过65万人。联合教育部启动实施“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鼓励农村“两委班子”成员、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农民工参加高职学历教育,2020年扩招3.1万人。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开展农民学历教育,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五、关于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
近年来,我部会同生态环境部持续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推动农业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一方面,构建监测网络。2019年,印发《关于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推进构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在全国布设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控点4万个、农田氮磷流失监控点241个、农膜残留监测点500个,及时掌握农业生态环境动态变化。另一方面,完善监测机制。2021年,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开展农业污染源调查监测,加强长期观测,评估农业面源污染对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生态环境部持续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优化国控监测点位,组织开展例行监测,及时、准确反映各地农业生态环境状况、变化趋势和治理成效。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