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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260号建议的答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21-07-2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1862
核心提示:关于加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助力乡村振兴人才、产业发展的建议答复

杨明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助力乡村振兴人才、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培育规范性

近年来,我部不断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管理,制定培育规划、培训规范等,不断提升培育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制定培育发展规划。我部制定印发了高素质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明确了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为“十三五”期间各地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提供了指导和遵循。二是制定培训规范。我部制定印发了《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对培训对象、培训管理、培训方案、开班计划和考核评价及颁证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促进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规范化。三是加强工作指导。我部每年就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专门印发通知明确当年的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工作要求等内容,并召开工作会议对培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四是开展绩效评估。我部制定印发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试行)》,对各地培育工作开展绩效评估,督促各地开展精细化管理,提高培育工作质量。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研究“十四五”全国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机制,修订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和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提升培育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关于提高培育实操性

我部指导各地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摸底调查,完善培育体系,科学设置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培育质量。一是开展摸底调查,实现精准培育。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做好农民需求对接,以县为单元,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摸清县域内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农民底数及需求,根据需求制定计划并分层分类开展培训。二是引导各方参与,形成工作合力。统筹用好农广校、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等教育培训资源,引导鼓励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培育工作,加快建立凝聚各方资源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依托农业企业建立高素质农民实训基地,为农民提供实习实训场地,截至2020年底,全国依托农业企业建立的实训基地达到2600多家。三是坚持按需施教,提高培训效果。按照农民需求科学设置培训内容,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设置品牌创建、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融资担保等内容,针对农村创业创新人员设置职业素养、团队合作、科学发展等内容,针对专业大户等农民设置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强化训前摸底调查工作,鼓励开设专题培训班,强化培育体系建设,吸引更多优质资源参与培育工作,按需设置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培育质量效果。

三、关于提高培育多样性

我部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设在线学习平台,丰富在线学习资源,组织农民线上培训,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一是搭建在线学习平台。建设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不断丰富在线学习功能,扩充在线学习资源,不断提高农民教育培训精准度和智能化水平。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注册用户超过1200万,其中高素质农民近800万人,上线课程和农业技术视频近8000个。二是开展线上培训。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在线学习平台,大力开展线上培训,让广大农民享受更加便捷的培训服务。2020年,全国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民线上培训7718万人次。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完善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丰富在线学习资源,组织开展线上培训,更好满足农民多样化学习需求。

四、关于提高培育积极性

近年来,我部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返乡创业人员的政策支持,强化典型引领,探索技能评价,加大扶持力度,不断提高培育积极性。

(一)加强对返乡创业人员的政策支持。国家高度重视返乡入乡创业工作,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持续加大支持力度。一是强化政策扶持。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及时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政策。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范围,提供个人最高20万元财政贴息贷款,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免除反担保要求。二是开展创业培训。依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等项目,对返乡入乡人员开展创业培训,推动组建专业化、规模化、制度化的创业导师队伍,发挥“师带徒”效应,提高培训质量。大力开展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57.86万人,覆盖全国12.8万个贫困村,带动523.43万贫困人口就业增收。三是优化创业服务。推动依托县乡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服务窗口,为返乡入乡创业者就近提供政策申请、社保接续等服务。指导各地完善县以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创业服务功能,建立基层服务人员管理和培训机制,增强服务能力。组建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的专家团,向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咨询指导。四是提供创业平台。在全国认定了1096个各具特色的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基地(园区)和200个农村创新创业典型县,完善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设施条件,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的创业服务。

(二)加大典型宣传力度。近年来,我部组织实施“全国十佳农民”和全国农民教育培训“百名优秀学员”等遴选资助活动,评选出了一批技能水平高、经营收益好、带动能力强的优秀农民代表。组织开展全国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推介活动,遴选出一批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举办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新创业博览会和全国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为返乡入乡人员提供展示平台。总结推介脱贫地区培养带头人经验,先后推介了福建蓉中“1+11”模式等一批经验做法。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高素质农民典型事迹,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吸引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农民职业技能评价。2019年,我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畅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渠道。鼓励高素质农民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018—2020年,我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连续三年举办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大赛选手主要面向广大高素质农民和农业企事业单位的一线职工,大赛前20名选手由我部晋升相应职业资格。

(四)加大对高素质农民的扶持力度。近年来,我部积极促进产业导向的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向两头延伸,前端依靠政策引导,后续依靠服务支撑。支持高素质农民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受土地流转服务、设施农业用地、涉农项目和财政补贴等方面扶持政策。对高素质农民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从事种养业等取得的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于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生产的免征契税。指导国家农担公司针对高素质农民开展融资担保服务,解决高素质农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解决高素质农民长远发展的后顾之忧,目前上海、江苏苏州等地区进行了探索实践。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持续完善返乡创业扶持政策,选树一批高素质农民发展典型,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强化对高素质农民的政策扶持,增强高素质农民发展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010-59193080

农业农村部

2021年7月22日

 编辑:刘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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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型职业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