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告 » 时政通告 » 正文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79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21-08-11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2704
核心提示: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79号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有关精神,为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交叉感染风险,省农业农村厅研究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79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有关精神,为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交叉感染风险,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政务服务方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行预约服务

自2021年8月9日起,对于省农业农村厅即办件服务事项,全面实行登记预约服务,服务电话:0371-65917037。已预约的办事人员,请严格按照预约的日期和时段,携带申请材料,自觉佩戴口罩,到省农业农村厅东大门口,并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扫码、登记,主动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大厅工作人员领入办事大厅,活动区域仅限于二楼。非紧急情况,以邮政快递方式办理。

二、实行容缺承诺办理

对许可证、登记证(承诺件事项)期满前续展的,经河南政务服务网申报,并经受理、材料审查合格,因疫情无法现场核查的,实行容缺承诺办理(对许可证、登记证限期满前30日内的)。疫情解除或缓和后,按照审查条件及时补办现场核查手续,不合格的依法依规整改,弄虚作假的依法撤销已核发证照并依法处罚。

三、提倡“网上办”

满足线上办理业务条件的可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进入“农业农村厅”,进行信息查询、业务办理。

窗口服务恢复正常办理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9日

 编辑:刘金娥

声明: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371-65778961 )。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