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做好数字农业顶层设计
党中央、国务院把数字农业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作出统筹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等都对数字农业作出明确安排。
各相关部门也出台了数字农业领域专门规划。2016年,我部印发《“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提出要推动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全面深度融合,全面提高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明确要加强数字乡村建设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数字化生产力,挖掘信息化在乡村振兴中的巨大潜力,整体带动和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同年,我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印发《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明确了下一阶段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提出要加快数字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大力提升数字化生产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下一步,我部将编制《“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十四五”数字农业农村建设规划》,进一步细化实化“十四五”期间数字农业推进思路、重点任务和建设内容,不断优化完善政策体系。
二、关于搭建数字农业平台
我部高度重视依靠引导市场力量、发挥企业优势,政企合作推进数字农业建设。在组织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中,引入互联网企业、电信企业等作为省级运营商,探索建立“政府+运营商+服务商”三位一体市场化运行机制,不断集聚各类涉农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为农民群众提供公益、便民、电子商务等“一站式”服务。在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中,遴选部分电商企业作为试点参与企业,与县级地方政府结对子开展工程试点,依托试点参与企业整合行业内资源,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打造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链,建立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运营服务体系和有效的支撑保障体系。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扩大政企合作范围,加强与电商企业、互联网企业合作,充分发挥其人才、技术、管理、渠道等优势,共同推进数字农业建设。
三、关于扩大数字农业应用范围
近年来,我部大力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加工各环节融合应用。一是谋划实施数字农业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数字农业试点项目等,推进数字农业相关技术产品集成应用示范、中试熟化、标准验证,逐步实现产业化应用。截至目前,累计建设9个农业物联网示范省、100个数字农业试点项目。二是加强试点示范。组织认定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评选一批数字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示范带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各环节各领域信息化应用创新。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全产业链的深度融合与应用,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数字化生产力,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培养数字农业技术人才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都把培养数字农业技术人才作为一项重要保障措施,作出了专门部署。2021年初,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把信息技术培训、人才培养作为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内容,作出统筹安排。近年来,我部会同中央组织部大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重点遴选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乡村能工巧匠、返乡入乡“双创”人员、大学生村官等作为培训对象,提升各类人才的脱贫致富带动能力,为农村培养了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截至目前,累计举办示范培训班1600余期,培训16万余人。其中,2018年起举办农业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电子商务专题培训班,累计举办14期,培训学员1500人。我部于201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结合,采用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切实提高广大农民运用手机查询信息、网络营销、获取服务、便捷生活的能力,截至目前累计培训受众超过1亿人次。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大数字农业人才培养,强化农村基层干部信息化意识,提升农民信息化应用能力,为数字农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010-59191507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