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部令〔2016〕第4号)和《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同一适宜生态区品种引种备案工作的通知》(豫农种植〔2016〕49号)的规定,现将符合我省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条件的20个小麦品种予以公布。引种备案品种被原审定机关撤销审定的,备案自动撤销。
引种备案品种信息由引种者提供,引种者对备案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要严格按照引种备案品种的种植区域进行推广,认真做好品种风险提示等注意事项告知工作。
附件:河南省同一适宜生态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目录(第十批).xls(附件请点击查看)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