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农业农村局(农委),漯河市、兰考县畜牧局:
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宪法宣传工作部署,请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因地制宜,结合疫情防控形式,组织开展2021年“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推动法律知识、法律服务和法治文化进村入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时间安排
11月29日(周一)——12月5日(周日)
三、重点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法治、社会质量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针对农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在线课堂等为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四、活动形式
通过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日主场活动(可与司法部门、公安机关等联合举办),悬挂宣传标语,出动宣传彩车,印发宣传彩页、法律法规小册子,播放宣传微视频,举办网上法律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可通过益农信息社等平台),举行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表演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是推动宪法法律进村入户的重要载体,是激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重要平台,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合理安排,使宪法法律精神深入农村、深入基层。
(二)突出农村特色。“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要以农民为主体,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充分展示新时代农村物质文化生活和农民精神风貌。通过创作和展播贴近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法治节目,让农民群众在主题活动中感悟法治精神,增强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务求取得实效。牢固树立疫情防控意识,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灵活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把“宪法进农村”活动与经常行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与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有机结合,把宪法法律精神融入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为树立农业农村普法品牌形象,农业农村部设计了农业农村普法标识,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可在中国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活动中使用。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农业农村部门于2021年12月9日前将“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开展情况报厅法规处,要求有文字,有图片,有音视频资料。
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宣传片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Y5x9t4ZcM0JSp7N2IY1-A
密码:6wek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宣传片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V5HoXbYndZ3JO8rZQ0Erw
密码:q0vn
联系人:张圆圆
电 话:0371-65917263
邮 箱:nynctfgc@126.com
附件:1.2021年“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宣传标语.docx(附件请点击查看)
2.农业农村普法标识.docx(附件请点击查看)
3.宪法知识竞赛题库.docx(附件请点击查看)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