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有关直属单位,各省、地(市)农业科学院,有关农业大学,有关涉农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科研机构评价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国农业科研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建立导向明确的分类评价制度,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服务水平,我部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农业科研机构创新与服务绩效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省级、地(市)级农业科研机构、涉农高校和企业研发机构,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深化农业科技创新与服务绩效评价改革。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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