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告 » 时政通告 » 正文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12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22-04-02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2275
核心提示: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121号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非洲猪瘟社会第三方实验室检测认定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1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121号

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非洲猪瘟社会第三方实验室检测认定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1〕306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2021年河南省非洲猪瘟社会第三方检测实验室认定工作。经自愿申请、书面材料审查评审、现场检查验收及检测能力比对评估、整改评审等环节,认定河南尚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10家非洲猪瘟社会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合格,可接受委托,开展生产、调运等环节的非洲猪瘟检测服务,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检测结果。有效期至2023年3月17日。

附件: 2021年河南省非洲猪瘟社会第三方检测实验室认定合格名单 (请点击查看)

2022年3月18日

 编辑:刘金娥

声明: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371-65778961 )。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