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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表彰全国农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17-01-12  💛2153
下载文件:  农人发〔2017〕1号.ceb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农业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尽职尽责发展农业生产、推动农村改革、服务农民增收,为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全国农业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农业部决定,授予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等199个单位“全国农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杨恩庶等580名同志“全国农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作用,在农业农村改革发展中再立新功。

全国农业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舞斗志、开拓进取,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巩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全国农业先进集体名单

  2.全国农业先进个人名单

农业部

  2017年1月4日


 编辑:刘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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