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告 » 时政通告 » 正文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 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22-04-26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5451
核心提示: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农委),漯河市畜牧局,厅属有关单位: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农委),漯河市畜牧局,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1号)要求,我厅拟在全省开展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以下简称“丰收奖”)申报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项范围

丰收奖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三个奖项。

(一)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以下简称“成果奖”)。奖励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独立评审。

(二)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以下简称“贡献奖”)。奖励长期在农业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包括农业科技企业、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各系统各级涉农科研教学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的人员。

(三)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以下简称“合作奖”)。奖励在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农科教、产学研相结合的合作团队。

贡献奖和合作奖不分奖励等级,按丰收奖一等奖对待。

二、申报条件标准

(一)成果奖。申报成果奖的项目,推广的技术或模式符合绿色发展和提质增效要求,技术集成、熟化和推广方式方法与机制等方面有创新,推广范围广、规模大、普及应用率高,推进产业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效果显著,且成果验收或评价(鉴定)报告形成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10日之间。近年入选农业农村部和省厅农业主推技术的成果优先。同一项目不允许重复报奖,申报成果奖一等奖不能再申报成果奖二、三等奖。曾获河南省农牧渔业丰收奖及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原则上不再申报。

(二)贡献奖。申报贡献奖的人员,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为服务区域引进推广重大农业技术3项以上(其中,近3年不少于1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规范,普及应用率高,示范推广的新技术在区域内具有独特性和引领性,并取得显著的效益,得到服务区域广大群众的广泛认可。县、乡农技推广人员须在基层从事推广服务工作累计15年以上或连续在乡镇(含片区)站从事农技推广工作10年以上(不含以行政编制身份从事农技推广工作时间);地市级及以上相关机构人员须连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10年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人员连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10年以上。曾获贡献奖的人员不再申报。

(三)合作奖。申报合作奖的团队,要求由两个及以上系统(其一须为农技推广系统)的多家单位(不少于5家)组成,具有明确的合作目标任务、可持续的合作方式及稳定的协同推广机制,在基层连续合作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3年(含)以上,形成具有重大推广价值的技术或模式,对促进区域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对类似区域具有重要引导和借鉴意义,得到当地农民和有关管理部门的认可。

三、申报指标分配

为提升我省丰收奖申报质量,根据农业农村部分配我省推荐指标数,结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情况,我厅对各奖项实行限额申报。各省辖市推荐奖项不超过7项,其中成果奖最多2项,贡献奖最多4名(县乡级农技人员不少于3名),合作奖最多1项。济源示范区推荐奖项不超过3项,其中成果奖1项,贡献奖2名。各厅属推广机构推荐奖项不超过3项,其中成果奖最多1项,贡献奖最多1名,合作奖最多1项。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推荐。5月10日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厅属有关单位按照丰收奖各奖项申报条件标准和分配指标,兼顾种植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等行业平衡,组织完成申报推荐工作,按要求向省厅报送电子版(word/wps、PDF版)和纸质版推荐函及推荐材料,纸质版推荐材料一式两份。推荐函包括推荐项目数量、名称、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奖别、等级以及公示情况等内容,并附丰收奖推荐汇总表(附件1)、成果奖、贡献奖主要内容汇总表(附件2、3)。

(二)初评公示。5月20日前,省厅成立丰收奖省级评审小组,组织完成丰收奖各奖项初评及公示工作。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异议,同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奖励等级不属于异议范围。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签署真实姓名。

(三)网上填报。5月23日前,通过初评的项目登录“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进入“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与管理平台”模块进行申报项目填报,完整提交电子资料。农业农村部将通过网络开展评审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电子文本报送质量。项目单位在提交后,需在网上填报系统内下载打印申报书和附件,一并装订一式两份,作为正式申报材料于5月25日前报省厅科教处。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丰收奖申报工作,以农业农村部通知为申报工作遵循,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申报推荐程序,确保把优秀的成果、人才和团队推荐出来。相关文件与表格资料请在农业农村部官网下载(http://njtg.nercita.org.cn)

(二)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的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一般不参加评奖。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得作为丰收奖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在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丰收奖的主要完成人。一个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丰收奖一个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各单位推荐的成果奖,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资格、数量及人员比例要符合农业农村部通知要求。农技推广乡镇(区域)站人员视作乡镇级农技人员,但须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2021年12月底之前印发的正式文件证明。

(四)丰收奖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补正。一旦发现申报格式不规范、材料不全、人员身份不实、比例不符合要求等,将直接取消申报项目和人员的报奖资格。

联 系 人: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张广建

联系电话:0371—65918709

电子信箱:hnsnjtg@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农业路27号

邮政编码:450002

附件:1.  丰收奖推荐汇总表 (请点击查看)

          2.  成果奖主要内容汇总表 (请点击查看)

          3.  贡献奖主要内容汇总表 (请点击查看)

2022年4月24日

 编辑:刘金娥

声明: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371-65778961 )。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