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人发〔2022〕3号)要求,为落实好我省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经公开遴选、专家评审、农业农村部审定等程序,确定河南农业大学、郑州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为承担我省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培育机构。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11日至15日。
监督电话:0371—65918772, 65918810
2022年7月11日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人发〔2022〕3号)要求,为落实好我省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经公开遴选、专家评审、农业农村部审定等程序,确定河南农业大学、郑州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为承担我省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培育机构。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11日至15日。
监督电话:0371—65918772, 65918810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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