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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22-09-27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2774
核心提示: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农委),漯河市畜牧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要求以及省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农委),漯河市畜牧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部署,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研究制定了《河南省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4月29日

河南省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0号)以及《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2〕33号)等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高素质农民培育持证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围绕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持续抓好保供、衔接、建设、要害、改革等重点任务。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类施策、全程培育”基本原则,坚持教育培训、评价管理、政策支持、跟踪服务“四位一体”培育制度,着力机制创新和政策创设,狠抓培育质量效果提升,紧盯选育用一体化培育,构建农民教育培训新发展格局,推进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并举、引进培育与就地培养并重、提升素质能力与延伸服务协同,提高全产业链技能水平,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重点任务

紧密围绕稳粮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种养大户,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带头人、农业经理人能力提升、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四类并进”培养行动,培育各类高素质农民9.945万人。其中,安排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3.02万人(含省辖市、县级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培育任务2.5万人,省级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示范培育任务2900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示范培育任务800人,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示范培育任务400人,农业经理人培养任务600人,省级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培育500人;安排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6.925万人。

2022年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任务安排见附件。

(一)目标任务。

1.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包括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带头人、农业经理人能力提升、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其中,省级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农村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示范培育,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线上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全年跟踪服务,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4000元;省级农业经理人培养,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4天,线上学习时间不少于48学时,全年跟踪服务,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6000元;省辖市引导性及县级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线上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全年跟踪服务,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3500元。

2.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训包括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涉及种植、养殖、水产、农机及农产品加工技术能手、已摘帽贫困农民、从事专业农业生产过程服务的农民技术人员、农村电商及社会事业促进者等。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线上学习不少于8学时,培训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10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训等具体任务由各省辖市、县按照有关重点区域和人群培训需求自行安排。

(二)重点领域。

1.全面保障稳粮扩油和“菜篮子”产品稳定供给。围绕小麦、玉米、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和大豆油料生产,开展增产提质、防灾减损和重大病虫害防治等全生产周期技术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开展蔬菜等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提升种植水平和产业发展能力。围绕牛羊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和奶业振兴需求,加强牛羊养殖户和奶农培训,提高生产供给能力。开展生猪养殖培训,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重点围绕淡水鱼、虾、蟹等水产健康养殖、生态养殖场建设,提高农民优质水产品养殖、防病防治能力。

2.聚焦关键环节推进高质量发展。以现代农业科技装备和先进技术广泛应用,农业从业人员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推动我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良种识别、选购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指导农民科学用种。加大农民耕地保护知识培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能力。加大农机装备使用维修和机收减损技能培训,提升农机专业服务能力。大力开展金融担保知识培训,加大对高素质农民的金融扶持力度。普及绿色种养、科学施肥用药、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减排固碳、生物育种与生物安全等专业知识,加强农业绿色发展和两个“三品一标”知识技能培训,提升农业全产业链质量效益。拓展气象知识培训,提升气候“趋利”“避害”双重作用在农业农村的发挥。开展电商、直播等技能培训,积极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农民主播。在蔬菜、水果及地方优势特色品种专题培训中,鼓励开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实用技术和冷链物流运营管理等相关课程。加快培养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县培养产业发展带头人。

3.服务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大力普及三农政策,推动乡村振兴进课堂,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等培训,培养一批乡村建设、乡村规划和乡村治理人才。遴选有意愿的农民,开展调解仲裁、信息电商、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培训,培养一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人才。以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为重点开展创业培训,帮助补齐农业农村知识短板,培养一批创业创新人才。倡导学法用法,培养一批乡村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4.支持农民提升受教育水平。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带头人学历提升行动计划,发挥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作用,支持更多高素质农民用好高职扩招、“一村一名大学生”等政策,不断提升学历层次。积极争取学费减免等补助政策,支持涉农院校探索订单定向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农民短期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依托职业院校、农广校探索举办高素质农民培育与中职教育衔接班。依托科技特派团、科技小院等模式引导涉农高等院校下沉服务,积极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

5.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传承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引导农民移风易俗、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提升农民精神面貌,弘扬勤劳节俭、孝老爱亲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在农民培训中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积极推进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鼓励高素质农民参与科普活动。引导和鼓励女农民和青年农民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与省妇联联合,委托省妇女干部学校组织举办高素质女农民专题培训班。与团省委联合,委托共青团青年发展中心组建青年农民创业创新专题培训班。

三、专项行动

聚焦夏粮丰收、大豆油料扩种、职业能力提升等重点领域,依托全省农广校体系和涉农院校教育资源等培育体系优质资源,发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科技力量,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专项行动。

(一)稳夏粮丰收专项培训行动。驻马店、周口、南阳、商丘、新乡等地,要动员组织好小麦主产大县,要紧扣农时、分段实施,开展冬小麦田间管理专项技术培训,指导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田管措施,抓好防灾减灾,确保夏粮丰收。省厅将充分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培训资源,分阶段和农时开展直播、录播培训辐射,扩大晚播冬小麦促弱转壮技术培训覆盖面。

(二)大豆油料扩种专项培训行动。围绕大豆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大力开展大豆、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扩种和产量品质提升技术培训。周口、商丘、驻马店、南阳、许昌、濮阳、洛阳等地,聚焦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和承担此项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专项培训,依据选好的区域、主体和模式,指导做好定品种、定农机、定农药的“三定”工作,并做好跟踪指导服务。

(三)重点区域产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持续做好脱贫地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给38个脱贫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的资金只增不减,每个脱贫县培育已脱贫摘帽农民100人以上。积极推进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人才振兴,为每县培养100-200名产业发展带头人。委托省农业农村科技教育中心开展乡村治理带头人培育,突出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治理、产业发展等内容。若国定脱贫县因资金整合,采取其他方式培训,并做好线下培训档案记录及统计报送工作。

(四)职业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行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0年版)》已出台的第五大类—农牧渔业生产及辅助人员职业(农机驾驶操作员工种)等76个职业技能评价标准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粮食栽培工--小麦、油料作物栽培工--大豆、食用菌生产工、中药材种植员、家畜饲养员--养猪工等21个省级职业技能评价规范,全面推行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技能评价颁证制度,实现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与职业对接,大力提升农民从业职业能力。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以能力作风年建设为契机,把高素质农民培育作为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抓手,整合利用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建好用好培育体系,围绕2022年度主要任务和专项行动,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育,确保培育工作取得实效。

(一)精心组织。牢固树立“选育用”一体化培育理念,推动高素质农民遴选、培育、使用各环节与三农政策有机衔接。省辖市统筹安排,以县域为主深入村镇基层党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户,严格遴选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农民培育对象,充实完善培训对象数据库,并做好调研记录和数据分析。科学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细化任务举措、落实责任要求。省级加强对省辖市、县培育工作指导,加大实地督促指导力度。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学时要求,认真审核各类型培训机构配套设施设备、教学管理人员队伍、教育教学质量效果等。注重开展实习实训,用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等,强化技术技能实训实践。加强与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的工作联动。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一课制度。

(二)分层分类培育。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基层党建有机结合,广泛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依托青年创业组织,强化对青年农民的扶持交流。

1.省级示范培训。省农业农村厅依托涉农院校,开展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带头人、农业经理人能力提升、农村创业创新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带头人及师资示范培训。承担省级示范培训任务的单位,要精准遴选学员,分产业、分类型组建专题培训班,汇聚科研成果和人才优势,切实发挥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省级示范作用,带动地方区域产业发展和提升经济效益。

2.市级引导培训。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重点抓好区域共性技能培训和全产业链综合型人才培育。省辖市农业农村局(农委)可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农村创业创新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带头人引导性培育,做给县级看,指导县级干,高质量推进培育工作进展,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3.县乡普遍培训。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重点抓好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和产业带头人培育。支持县(市、区)根据需要,分产业、分类别组建种养加销能手技能、乡村社会事业促进者及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专题班,根据农业生产季节合理设置培训时长,按农时分段开展培训,加强实训演练和实操培训,以受训学员提升职业能力为标准,以农民满意度为标尺,以产业发展质量效益为目标,落实落细培育任务关键环节。

(三)完善培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省农业农村科技教育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高素质农民培育主力军作用,统筹用好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教育资源开展高素质农民示范培育,引导农业科研单位和农技推广机构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鼓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有序引导社会机构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强化过程监督和质量考核。持续完善“一体多元、优势互补”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提高农民参训率和满意度,满足农民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的培育需求。

1.加强师资教材基地管理选用。支持科技特派团成员在对口联系县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充分发挥省辖市统筹管理作用,提升本地师资、教材、实训基地建设等培育服务能力,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和使用。稳定一支专职教师,选聘一批优秀兼职讲师,培养一批农民讲师。建好用好各类共享师资库资源,培训机构要注重优先从师资库里选聘优秀教师。督促指导培训机构选好用好正规培训教材,优先选用“河南十大优势特色产业”精品教材和农业农村部规划教材,每个培训机构(基地)选择省部规划教材2本以上,订购3-5份《农民日报》等有关报刊,供参训学员学习参考。

2.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在加强疫情防控的背景下,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开展线上教学,适时开展冬小麦田间管理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直播培训,开发省内主导特色产业培训课件,把农村政策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减灾防灾、转基因科普知识、手机等信息化手段应用培训等纳入综合素养培训课程模块,把绿色生态理念贯穿整个培育过程,鼓励农民自主学习。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各类型目标任务线下线上融合培训模式培训。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可委托开展全部课程线上培训。通过当地疫情防控中心报备审批,集中时间完成线下实训考核有关课程。学员登录“云上智农”APP注册线上培训班级后,后台自动计算线上学习课时,实现线上学习记录全程可追溯。培训机构(基地)按每人每学时10元支付在线学习费用,线上培训服务费用主要用于视频课程制作、信息化设备运营、后台培训管理服务、学员线上学习流量费以及信息化建设等。

(四)创设落实扶持政策。继续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6〕178号)精神,在完善产业发展扶持、创业创新支持、金融保险服务、荣誉表彰奖励“四项并行”培育政策的基础上,统筹农业农村、人社、教育、乡村振兴、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全省高素质农民创业创新大赛主办部门,继续创设优化支持政策和资助项目。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常态化服务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4号)以及《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分行 河南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加强高素质农民融资担保服务的意见》(豫农文〔2020〕175号),持续加强高素质农民信贷培训和对接服务。鼓励高素质农民积极申报参加农业系列职称评定。支持受训农民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伸服务各类高素质农民发展成长路径。

(五)强化项目全程监管。依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要求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认真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强化培育各环节组织管理。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训在线监管和绩效评价,强化线上学习过程管理和学习效果考核,实现所有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培育基地等上线可查,实现学员上线评价率和满意度双85%以上。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和发展情况监测,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1.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市级实施方案,细化培育各项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资金使用等安排,按要求经过审核报送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承担省级(示范)培训任务的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明确农业经理人、农村创新创业者、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经营者能力提升和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带头人示范培育等类别,细化培育操作方案,报送省厅科技教育处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开班。

2.强化“三级联动”监管。建立健全省、省辖市、县(市、区)“三级联动”监管服务机制,省对省辖市及有关单位进行调度,随机抽查培育执行情况;省辖市要加强对辖区培育工作指导和管理,统筹县、区各类型培育任务,全面推进工作进度;县(市、区)对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基地)培训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管服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停班整改。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下一年不再承担培训任务。

3.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快执行进度,将资金分配和绩效分解等信息及时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规范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范围,细化培育补助资金用途。补助资金用于项目摸底调研、项目宣传、学员遴选、课堂培训、线上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孵化、模拟演练、培训教材、实验材料、场地租赁、学员食宿、教师聘用、考试考核、队伍管理、跟踪服务等全过程费用支出。结合当地实际,严格控制学员食宿费用支出。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4.加强绩效管理和评价。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市长、县长)责任制考核高素质农民培育指标。继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延伸绩效管理,制定《河南省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培育机构质量效果抽查,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果,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资金分配挂钩。各省辖市要加强对县(市、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延伸绩效管理。

(六)做好典型宣传。各地要注重选树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继续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百名优秀学员推荐遴选资助活动。继续举办高素质农民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展示新时代新农民新风采。

加强工作谋划和总结,请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及省属有关单位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年度工作方案、12月1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联系电话:0371-65918750

邮箱:hnszynm@163.com

 编辑:刘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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