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县(市、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内各有关机构:
为贯彻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有关会议精神和《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要求,确保我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工作高效运行,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河南省三普办”)决定开展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培训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内容
全面培训考核《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以及《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中外业土壤调查与采样相关内容。
二、参加人员
(一)农业系统内
河南省三普办外业土壤调查与采样的现场质量控制人员。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委)所属单位农业技术人员。参加人员需具备土壤学专业知识、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本地区农业生产情况,考核合格后主要负责一线质量控制。
(二)农业系统外
在河南省内登记注册的机构。参加人员需具备土壤学专业相关知识、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身体健康;考核合格后可担任调查采样技术领队。
三、培训方式
采取线上和线下、集中与分区分类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培训为应用腾讯会议、哔哩哔哩直播集中讲解相关技术规范。线下培训主要分区分类现场技术指导。
四、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核和实操技能考核。同时根据外业土壤调查与采样中的职责分工不同进行分类考核,并根据各地、各机构可能参加考核的人员数量进行分区考核。
(一)理论知识考核
河南省三普办工作人员组建微信考核群,审验参考人员身份证、微信号;审验通过者加入微信考核群;然后由全国土壤普查办工作人员下发在线考核链接(微信小程序),参考人员点开链接、答题、提交,完成理论知识考核。
(二)实操技能考核
农业系统内技术人员主要考核调查与采样中相关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标准。
农业系统外技术人员全面考核调查与采样环节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
(三)分类考核
1.质量控制人员。农业系统内的技术人员,省级现场质控专家以及省辖市、县(市、区)和乡镇一线质控人员。
2.调查与采样技术领队。包括拟担任外业土壤调查与采样机构的总技术领队和小组技术领队。
(四)分区考核
1.农业系统内。基本原则以省辖市为单位,根据考核人员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2.农业系统外。河南省三普办统一组织。机构人数较多的,可以联合或单独向省三普办申请单独组织考核。
五、时间安排
(一)线上理论知识培训
第一次:2023年3月18-19日
开通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华北区剖面土壤调查与采样技术培训班腾讯会议室或哔哩哔哩直播,进行外业土壤调查与采样技术培训。
第二次:2023年3月27日
通过腾讯会议开展外业土壤调查与采样技术培训。各单位和各机构集中参会。
(二)分区分类培训与考核
2023年3月30日-4月25日。河南省三普办根据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机构申请情况统一安排。
六、注意事项
(一)农业系统内各单位根据外业样点数量估算外业土壤调查与采样时的采样小组数量,确保每个调查与采样小组有1名县级或乡镇一线质控人员,确定报名人数。由市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组织所辖县(市、区)统一报名上报。
(二)农业系统外各机构根据每个采样小组需1个技术领队的要求,确定报名人数,并统一报名上报。
(三)为便于工作交流,河南省三普办拟组建两个微信交流群:“河南三普外业技术交流一”、“河南三普外业技术交流二”,分别由专人负责微信群管理。农业系统内市及县(市、区)均需指定1人加入“河南三普外业技术交流一”微信群,担任联络员;农业系统外各机构指派1人加入“河南三普外业技术交流二”微信群,担任联络员。
(四)除受河南省三普办邀请者外,不接收个人报名参加培训和考核。
(五)各单位、机构认真填写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土壤调查与采样技术培训报名表(见附件),须在2023年3月16日将报名表excel格式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发送到hnspwy@126.com。
七、联系方式
省三普办:李 斌 0371-65917218
省土肥站:闫军营 0371-65917971,13676938870
黄 达 0371-65917971,18336352913
邮 箱:hnspwy@126.com
附件: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土壤调查与采样技术培训报名表(请点击查看) docx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