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家傲代表:
国有农场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承担国家使命而建立的,涉及农、林、牧、渔等不同行业。由于长期以来没有专门的法律对国有农场进行调整和规范,不仅影响到国有农场正常运行,也严重制约了国有农场在国家战略全局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以农垦为例,存在一些地方政府擅自解散、下放、撤销国有农场,擅自收回或改变国有农用地用途;部分农业从业人员将国有农用地简单等同于集体土地,在国有农用地承包租赁方式、收费等方面与农场产生矛盾纠纷等问题。虽然农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明确有关规定适用于国有农场实行承包经营的职工,但总体上看,现行法律难以对国有农场的权利义务及运行保障等作出全面调整规范。
下一步,我部将深入研究您的建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国有农场改革发展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不断改进提升相关工作,认真做好立法研究论证,积极争取形成更多共识,为巩固国有农场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农垦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维护垦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