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打造一支沉得下、留得住、能管用的乡村人才队伍,强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2023年中央组织部、农业农村部将联合举办221期面向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到村任职、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的选调生(以下简称“到村任职选调生”)等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一)乡村发展主题。围绕提升乡村人才的产业发展和致富带富能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重点,聚焦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等内容,举办培训班102期。
1.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题班(64期)。主要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农村创业带头人等,围绕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建设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落实。
2.稳粮扩油保供专题班(13期)。主要面向水稻、玉米、大豆等粮食油料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中小企业负责人等,围绕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设施农业发展、防灾减损、耕地保护建设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落实。
3.返乡入乡创业专题班(5期)。主要面向到乡创业大学生、回乡能人、返乡农民工、入乡企业家等,围绕创业政策利用、创业项目选择、创业资金筹措、创业团队建设、创业风险防控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落实。
4.农业农村电子商务专题班(5期)。主要面向电子商务参与度较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益农信息社负责人、农村创业带头人等,围绕数字乡村和智慧农业建设、农业品牌打造、农产品直播销售、农产品仓储保鲜运输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落实。
5.“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农村妇女带头人专题班(15期)。主要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的女性骨干、农村妇女创业带头人等,围绕创业政策利用、农业绿色转型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创建运营、农村妇女素质提升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落实。
(二)乡村建设主题。围绕提升乡村人才组织带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乡村工匠、文化传承人、农民体育骨干为重点,聚焦加强村庄规划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举办培训班6期。
1.乡村规划专题班(2期)。主要面向村“两委”班子成员等,围绕村庄规划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乡村规划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落实。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题班(2期)。主要面向村“两委”班子成员、承担乡村建设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乡村建设工匠等,围绕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案例分析、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体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落实。
3.乡村文化建设专题班(2期)。主要面向乡土文化能人、文化传承人、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农民体育骨干等,围绕农耕文化传承保护、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农村移风易俗、乡村文化和旅游、乡村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实施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落实。
(三)乡村治理主题。围绕提升乡村人才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以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选调生、到村工作大学生为重点,聚焦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等内容,举办培训班113期。
1.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专题班(29期)。主要面向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骨干,围绕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村班子领导乡村振兴能力提升、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农村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乡村治理务实管用方式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落实。
2.到村工作大学生能力素质提升示范班(3期)。培训对象为山西、吉林、黑龙江三省下派到村工作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政策理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网格治理、数字乡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商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
3.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村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提升示范班(10期)。主要面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村党组织书记,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村党组织书记职责任务和工作方法、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商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
4.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与改革专题班(1期)。主要面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地区的村“两委”班子成员等,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政策、延包工作管理与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签订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落实。
5.边疆民族地区乡村干部专题班(40期)。主要面向边疆民族地区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骨干,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农业农村政策、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村党组织书记职责任务和工作方法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商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
6.到村任职选调生能力建设专题班(29期)。培训对象为到村任职选调生,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农产品品牌建设、国情调研方法、选调生到村工作实务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商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
7.到村任职选调生社会治理专题研修班(1期)。培训对象为到村任职1年以上、有至少1篇国情调研报告、在驻村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到村任职选调生,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国情调研方法、群众工作方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内容开展培训。本期专题研修班培训方案另行下发。
上述3类主题培训重点支持脱贫地区,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边疆民族地区倾斜。学员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一)培训内容。培训以帮助学员开阔视野、学习政策、拓展思路、提升能力为目标,设置公共课、专题课、特色课。
1.公共课。开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宣讲,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央一号文件等重要政策解读,农业高质量发展、乡村建设行动理论与实操讲解等课程。
2.专题课。结合相关主题,开设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涉农法律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情调研方法、粮食生产与安全、乡村治理、乡村规划设计、乡村建设管理、乡村产业发展、创业指导、新型农业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创建运营、农产品品牌建设、农业农村电子商务、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管护、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农村消防安全等课程。
3.特色课。由各省份结合培训基地资源优势、地区产业发展和人才成长需求自主安排,采取经验传授、现场教学、交流研讨等方式开展。
(二)培训形式。在“村庄是教室、村官是教师、现场是教材”培训模式基础上,创新方式方法,通过集中培训、展示对接、跟踪服务、示范引领等环节,搭建人才培养、聚集、服务的多元化平台,提升培训综合效能。
1.集中培训。由专题讲座、经验传授、现场教学、交流研讨四个板块组成。专题讲座板块主要由知名专家学者、涉农高校教授、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围绕有关专题进行授课。经验传授板块安排培训基地负责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全国十佳农民”等介绍自身发展历程,传授农村工作经验做法。现场教学板块组织学员实地参观学习先进典型、乡村建设成果等。交流研讨板块围绕学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组织学员与培训基地带头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交流讨论。
2.展示对接。组织引导学员围绕培训主题,在培训期间开展特色农产品展示、发展路演、基层党建亮点分享等活动。组织政府部门、农业科研院校和推广单位、农业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的负责人走进课堂,与学员互动交流,进行答疑解惑。围绕产销、信息、技术、项目等领域开展合作对接,促进相互借鉴、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谋发展。
3.跟踪服务。各省份对本省学员持续跟踪服务,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电话沟通等形式,了解训后各方面发展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到村工作大学生能力素质提升示范班学员,在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政策平台等方面给予支持。汇总宣传优秀学员典型案例。鼓励各省份将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工作与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充分衔接,互相吸收优秀学员作为培训对象,持续助力带头人成长发展。
4.示范引领。引导、指导学员训后学以致用,通过领办合作社、提供农事服务、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信息咨询、营销对接、共创品牌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发展关系、紧密的资源共用共享和利益联结机制,在联农带农益农方面起到更好的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培训基地充分运用培训资源和软硬件设施优势,联合涉农高校共建大学生实训基地,组织大学生定期到基地开展技能培训、调查研究、农事体验,发挥更广泛的培训作用。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3年12月上旬前完成集中培训任务。各省份要结合培训基地自身条件,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尽量避开传统节日、法定假期和农忙季节,每期培训班时长为7天。
(二)培训地点。全部班次均安排在农业农村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和有关省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培训基地任务详见附件2。
四、组织管理
(一)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到村任职选调生培训工作由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农业农村部人事司、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负责统筹、指导和管理,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负责培训的组织、服务和考核。
(二)各省份农业农村部门和党委组织部门要与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等加强沟通协调,做好课程设计、师资聘请、学员选调、展示对接、跟踪服务、示范引领等环节落实,以及培训基地管理等具体工作,结合地方现有人才支持政策,为学员发展创造条件。
(三)各培训基地负责培训班组织、经验传授、服务保障、档案管理等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参与培训组织的各单位和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学员管理工作,认真参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学员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并严格执行学习、考勤等规章制度,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学员,确保学员学习培训期间,住在学员宿舍、吃在学员食堂,不无故旷课、不擅自离校、不酗酒滋事。培训基地要提前制定培训安全应急预案,并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在培训期间要做好交通、餐饮、住宿和教学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参训人员人身财产安全。
(二)各学员选调部门要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学员选调工作。在工作中做到严格把关,选派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人员参训。要注意发挥行业部门、行业协会等的作用,增强学员选调的代表性和精准性。不选派近3年参加过相同主题培训的人员。
(三)各培训基地所在地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应于开班前两周将培训方案(含日程安排)报农业农村部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或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审核,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四)各学员选调部门应于开班前一周将参训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送农业农村部联系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要及时将参训学员名单发送至各培训基地。其中:
1.边疆民族地区乡村干部专题班、到村任职选调生能力建设专题班、到村工作大学生能力素质提升示范班参训人员名单,由各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时报送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六处备案。
2.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村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提升示范班参训人员名单,由各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时报送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一处备案。
各学员选调部门要提前通知参训学员做好相关准备,并与相应培训基地及培训基地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对接参训学员报名、接站和报到等事宜。要派出领队统一组织学员参训,领队负责参训学员启程前往培训地点至培训结束返回期间的组织管理,领队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训学员需提供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寸)两张,用于建立学员登记卡。到村任职选调生还需携带一篇在村期间撰写的国情调研报告,报到时交会务组(同时报送电子稿)。学员在参训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做好自己健康和人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六)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培训工作给予支持,用于培训期间学员交通、食宿、培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训前需求调研、训后跟踪服务等费用。各培训基地所在地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4号)要求,积极与省级财政部门沟通衔接,切实保障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六、联系方式
1.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王瑞波 张亚玲 马健宇
联系电话:010—59199660 010—59199662
电子邮箱:xcsyfwc@163.com 传真:010—59199674
2.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联系人:杨 珺 曹琳琳 吴雪梅
联系电话:010—59196035 010—59196037
电子邮箱:ngxrcc@163.com 传真:010—59196084
附件:1.学员名额分配表
2.培训基地任务表
3.参训人员报名表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3年7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