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乡村农科站管理服务机制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编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镇级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职能
近年来,我部会同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不断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职能。千方百计稳定农技推广队伍,目前乡镇农技队伍总体稳定。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从乡土专家、社会化服务组织中遴选一批特聘农技员,有效弥补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力量不足。强化基层农技人员知识培训,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知识技能。
二、关于恢复建立村级农业科技服务队伍
《推广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村农业技术服务站点和农民技术人员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国发〔2006〕30号文件明确,各地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进村入户开展科技服务,强化村级农业科技服务职能。根据机构编制分级管理权限,村级机构设置宜由地方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筹设置。
三、关于建立农业科技服务考评机制
不断推动完善基层农技推广考评机制,加大奖励激励,引导农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三农”,不断推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制度化、规范化、效能化。我部每年组织开展省级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和推广工作年度考评,指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统筹公益性和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统筹科技小院师生、各类专业技术协会和学会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的农业科技工作者参与农技推广服务工作。加大优秀典型表彰奖励激励力度,加大对长期服务于农业生产一线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的倾斜力度,选树农技推广先进典型,激发农技人员服务基层、服务三农的工作热情。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支持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完善岗位管理工作,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加大培训力度、做好奖励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