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告 » 时政通告 » 正文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农业区域公用品牌“豫农优品” 商标及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24-02-04  来源:🔗省质量安全中心  💛1125
核心提示:豫农文〔2024〕95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农委),漯河市畜牧局:现将《河南省农业区域公用品牌“豫农优品”商标及标

豫农文〔2024〕95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农委),漯河市畜牧局:

现将《河南省农业区域公用品牌“豫农优品”商标及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河南省农业区域公用品牌“豫农优品”商标及标识管理办法(试行).wps

2024年2月1日

 编辑:刘金娥

声明: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371-65778961 )。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