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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060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24-07-15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414
核心提示:探索完善培养使用政策,指导各地加强实践,有序推进乡村职业经理人相关职业开发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进一步强化培育体系建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人才支撑。

孙其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乡村职业经理人培养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乡村职业经理人纳入主流乡村人才培养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根据形势发展需要,积极探索完善乡村职业经理人培养相关政策,依托现有人才项目,将经理人培养纳入主流乡村人才培养工作。一是探索完善培养使用政策。2022年,农业农村部会同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强集体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各地建立集体经营管理人员聘任管理制度。二是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在中央财政支持下,农业农村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广泛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带头人等开展系统化培训,2020年至2023年累计培养农业经理人4.09万人。三是指导各地实践探索。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先后开展多个乡村人才专题调研,深入各地了解新情况,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加大乡村职业经理人培养力度。比如,广东省在2023年发起千名农村职业经理人培育工程,计划三年内在全省范围内培养1000名农村职业经理人。浙江、重庆、陕西等省市组织实施“乡村CEO”计划,为乡村运营管理培养一批专业人才。

二、关于加快乡村职业经理人的职业技能标准体系建设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有序推进与乡村职业经理人相关的职业开发及职业技能标准体系建设。一是开发农业经理人职业标准。2020年,农业农村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农业经理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0年版)》,明确农业经理人的职业定义、职业技能等级、职业技能鉴定要求等,为规范从业行为和开展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提供基本依据。2022年,推动农业经理人收录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二是指导开展农业经理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导各地积极探索开展农业经理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动实现乡村职业经理人队伍专业化,已有一大批农业经理人通过参加认定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关于支持加快乡村职业经理人培育体系建设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教材开发、专业设置、平台建设、典型引领等,不断探索加强乡村职业经理人培育的新模式、新路径。一是开发培训教材。2021年以来,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编写了2套农业经理人系列培训教材,为各地开展农业经理人培训提供教材参考。同时,组织专家开发农业经理人技能评价试题库,为进一步加快和推进农业经理人队伍建设提供支撑。二是完善专业设置。2022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引导涉农高校加快布局建设乡村发展领域新农科专业,为建设乡村职业经理人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提升人才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适配能力提供支撑。同年,教育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等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农科建设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加快构建多类型农林人才培养体系,主动对接乡村振兴新要求,校地联动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应用型农林人才。三是用好竞赛平台。2024年,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将联合举办第六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农业经理人赛项首次被纳入国家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为全国农业经理人搭建交流学习、技能切磋和风采展示平台,更好促进技能提升。四是加强典型引领。202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共表彰478名包括乡村职业经理人在内的优秀带头人。农业农村部每年在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大力宣传包括乡村职业经理人在内的优秀农业农村人才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形成重农爱才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您的相关建议,深入调研总结,进一步加强乡村职业经理人的职业技能标准体系和培育体系等建设,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人事司010-59192676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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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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