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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23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24-08-02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274
核心提示: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支持苜蓿种业创新发展,统筹实施对创新主体发展的扶持政策,不断加大育种创新投入,完善制度保障体系,为饲草产业发展打牢种业基础。

马晖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苜蓿种子产业链条,拓宽乡村振兴有效途径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苜蓿种业新型基地平台

农业农村部一直把苜蓿种业作为饲草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2022年印发的《“十四五”全国饲草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发展优质苜蓿种植,实施包括苜蓿在内的现代饲草种业工程,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育繁推一体化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完善适宜不同区域的公益性饲草品种繁育保障体系,在甘肃河西走廊支持建设苜蓿为重点的温带暖温带饲草繁种核心区。我部积极支持饲草良种培育和扩繁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建立育种创新平台,2015年以来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支持甘肃、内蒙古、宁夏等苜蓿主产区建设了一批饲草种质资源库(圃)、区域测试中心、良种繁育和育种创新项目,推动苜蓿育种创新、标准化制(繁)种、新品种推广和科技服务等一体化发展。截至目前,我国育成并通过审定的苜蓿品种达59个,还有25个品种正在开展审定前的区域试验,为促进苜蓿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实施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等项目,把苜蓿种业创新作为重要支持方向,构建完善“产学、研、推”协作创新的苜蓿育种产业,加快推进苜蓿良种选育和扩繁,为我国饲草产业发展打牢种业基础,为乡村产业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二、关于多方面扶持苜蓿种业生产经营主体

国家高度重视包括苜蓿在内的农业种业发展,近年来连续出台了一系列金融财税扶持政策,多渠道支持种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在金融支持方面,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生物育种重大项目、国家育种联合攻关等中长期贷款投入,创新品种权(证书)、育种制种设施设备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合理满足种业产业各环节差异化融资需求,助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国内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为更多经营稳健、信用良好的种业企业提供免担保的信用贷款。例如,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推出“产业振兴贷”、“惠农e贷”等产品,为制种农户、农民合作社等提供融资支持。在财政补贴方面,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已将草种生产加工所需动力、耕整地、中耕、植保、种子初加工等通用机具纳入补贴范围,对于草种专用的制种、采收和加工专用机械,可通过农机新产品试点、农机专项鉴定等方式,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农机产品纳入补贴范围。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统筹用好金融财税政策,加大对包括苜蓿在内的草种生产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持续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加快培育和壮大新型草种业经营主体。

三、关于加强苜蓿种业科技研发与攻关

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对种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安排专项科研经费支持开展高产优质抗逆苜蓿育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科企或企科模式,充分发挥育种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的各自优势,建立高效协作的组织实施机制,促进了育种创新成果的快速转化落地。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通过国家科技计划有关专项,持续支持开展苜蓿种源创新与新品种培育、优良品种扩繁技术等方面的科技研发与攻关,创新组织实施方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提升苜蓿种业创新发展水平。

四、关于完善草种认证机制

农业农村部在《“十四五”全国饲草产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完善饲草品种审定管理规定和饲草种子认证等制度体系。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国内草种业发展实际,适时开展草种认证工作。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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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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