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告 » 时政通告 » 正文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24-10-0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621
核心提示: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合格分数线及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等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合格分数线及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4年10月9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0分和202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8分和214分;西藏自治区C类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试点合格分数线由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部门公布。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证书颁发、补发

考试成绩达到202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按照报名地考试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经审核合格的,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补发时间、流程和要求以各地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

(代 章)

2024年10月7日

附件:

相关新闻:

 编辑:刘金娥

声明: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371-65778961 )。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关键词: 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