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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推出划时代政策 猪瘟、蓝耳正式取消强制免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17-03-28  💛2261
核心提示:3月20日,农业部公布了《2017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正式取消了对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的强制性免疫措施。这意味着,

3月20日,农业部公布了《2017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正式取消了对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的强制性免疫措施。这意味着,动物疫苗招标制度出现重大调整,生猪疫苗方面只剩下口蹄疫疫苗还未放开。

  取消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强制性免疫的呼声,在行业响彻已久。畜牧业一直期待取消动物疫苗招标制度。早在2012年,农财宝典就曾推出大型封面专题报道《免费苗质疑》,呼吁取消这问题丛生的招标免费疫苗。

  2016年7月21日,农业部联合财政部发布公告称,猪瘟与高致病性蓝耳病暂不实施强制免疫政策,有条件的养殖场可先打后补。逐步实现养殖场自主采购、财政直补。

  时至今日,《2017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终于敲定,取消强免。仅要求:对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工作,各地应按照国家防治指导意见执行。

  这是一大进步。

  免费疫苗政策调整 猪瘟蓝耳可先尝试

  现行的政府采购疫苗,纵观招标采购、产品生产、到疫苗划拨、派发,几乎每个环节,都带有普遍性的缺陷,一环扣一环,环环走样因素叠加,从而造成实际的执行效果与原政策所设想落差极大。一个初衷良好但是实现条件不成熟的政策,最终造成大量资源浪费,而且带来广泛的不良影响。

  在强制免疫制度下,政府采购苗目前备受质疑,该项政策应该如何进行调整,甚至还有没有存在下去的必要,养殖业界存在不同的声音,然而,政策需要改变的呼声较大。

  强制免疫计划的出台是形势所需,当前国内外重大动物疫病日益严重,防控任务日益艰巨,国家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相继把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与猪瘟列入强制免疫范围,由政府统一招标采购疫苗,免费下发至养殖户。

  该项政策实施几年,基层反映执行效果欠佳,有其内在逻辑。行政化资源配置一向效率不高,这是难以回避的现实。因为作为体制内的部门,目标取向往往是争取资源,权力最大化,而工作效率并不是其摆在首要位置的要求,监管需要耗费资源,其难以到位亦是自然。

  现行的政府采购疫苗政策,纵观采购招标、产品生产,到疫苗划拨、派发,几乎每个环节,都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一环扣一环,环环走样的因素叠加,从而造成实际的执行效果与原政策设想效果的巨大落差。一个初衷良好但是条件不成熟的政策,最终造成大量资源浪费,而且带来广泛的不良影响。

  首先,招标采购标准未能较好平衡质量与价格,价低者得使竞标企业竞相压价,从而出现如猪瘟疫苗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的反常情况,企业做亏本生意有违常理,疫苗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免疫效果差可想而知。其次,由于现行基层兽医体系改革处境尴尬,大多小,散、乱,经费不足,不少地区并不具备让强制性免疫疫苗及时有效送达养殖场的条件,包括人力以及冷链等硬件配套设施,或产品过期,或冷藏失效,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第三,存在监管不力,利益输送的空间。比如招评标过程,地方申领使用疫苗的过程会有腐败情况发生,有关地方畜牧部门把免费疫苗拿到市场上偷卖的报道曾见诸报端。

  目前,放开猪瘟与高致病性蓝耳病的政府采购,在专家与行业的层面,该意见获得相当大的支持率。有专家建议,把高致病性蓝耳病与猪瘟疫苗完全放开走市场,产品在市场上自由竞争,直接给养殖户发放补贴,通过抽查免疫效果的方式督促养殖户执行免疫。

  较之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与猪瘟不存在人畜共患的风险,安全系数较高,相对具备进行政策调整,先行探索的条件。

  如果仍然沿用现行政策的思路,政府采购方式的调整也有可为。通过研究构建政府采购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和完善批量集中采购的标准化进程,采取灵活多样的采购方式,不断改进批量集中采购的效益。在批量集中采购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其结果要注重体现物有所值的原则,避免竞争不足或过度竞争的现象,避免寡头竞争和低价竞争。不断加强执行监管,切实提高批量集中采购执行力和合同履约力。

  没有完美的政策,根据执行效果对政策进行调整,是相关主管部门应有的实事求是态度。任何改革都是对既有利益的调整,此为改革的障碍所在。

 编辑: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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