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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304号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有关规定,河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新制订的《生猪无针注射器》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经专家审定通过,现公示期满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依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和《“十四五”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大纲体系建设指南》(农机化总站〔2023〕118号),原制定的DG41/Z 001-2020《自走式烟叶采收机》(附件2)和DG41/Z 003-2020《花生起垄施肥播种机》(附件3)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已转化为推广鉴定大纲,现对该2项专项鉴定大纲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生猪无针注射器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请点击查看).pdf

2.自走式烟叶采收机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

3.花生起垄施肥播种机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

2025年3月24日


编辑:张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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