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部屠宰技术中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7〕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要求,为进一步整治生猪屠宰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生猪屠宰监管,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我部决定2017年继续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现将《2017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