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加强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管理,农业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以加强动物检疫证明、畜禽标识管理为重点,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动物检疫证明、畜禽标识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秩序,降低动物疫病传播风险,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7年6月~10月,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动员部署阶段(6月),通过强化宣传、加强培训、完善制度,为整治行动奠定良好基础。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宣传媒介作用,加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动物检疫、畜禽标识管理和动物疫病防控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守法意识。要以县为单位,面向基层官方兽医开展一次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官方兽医能力素质。要健全完善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专人管理、专账登记、专库存放,统一订购、按需领取、逐级发放、及时回收、定期销毁等制度。
二是集中整治阶段(7月~9月)。全面掌握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生产、发放、使用等基本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办理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处理一批违规人员,切实规范动物检疫证明、畜禽标识管理。
三是总结整改阶段(10月)。结合专项行动,对本地区动物检疫证明、畜禽标识清查进展、取得的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等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坚持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该纠正的事立即纠正,该处理的人立即处理,尽早消除风险隐患。对于无法及时整改完成的问题,要抓紧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从制度层面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