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农业部通报了2017年上半年假劣兽药的查处情况。2017年上半年,北京市农业局、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辽宁省畜牧兽医局、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畜牧兽医局、福建省农业厅、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河南省畜牧局、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海南省农业厅、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四川省农业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云南省农业厅、甘肃省兽医局、青海省兽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等23个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兽药“检打联动”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假劣兽药查处工作,对兽药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取得了良好成效。
据统计,上半年农业部要求各地对272批次假兽药、259批次抽检不合格兽药进行调查处理,23个省份共立案查处兽药违法案件507件(详见附件),其中兽药生产环节134件、经营环节348件、使用环节25件,货值金额总计30.75万元,罚没金额总计101.95万元。
下一步,农业部要求各级兽医部门要继续严格落实兽药违法行为从重处罚规定(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扎实推进假劣兽药查处工作,加强兽药案件信息报送和信息公开,维护兽药市场秩序,保障兽药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