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巢湖市出台《巢湖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取消适养区。
安徽省巢湖市全面取消畜禽养殖适养区
据合肥日报报道,为加快生态示范建设步伐,从源头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日前,巢湖市出台《巢湖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重新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范围,在全市范围内取消适养区。
方案划定的禁养区包含:烔炀镇、黄麓镇以及5个街道全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风景名胜区及A级以上景区范围内;文物古迹区、工业园区边界范围内;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外延500米范围内;巢湖湖体水域校核水位边界线范围内;巢湖流域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巢湖流域一、二级保护区以外,入湖河道沿岸两侧各200米陆域范围内;铁路、高速、国道、省道沿线两侧外延1000米范围内;县道两侧外延300米范围内。划定面积1215.10平方公里。禁养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一切经营性畜禽养殖活动,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小区),依法责令限期搬迁或关闭。
据介绍,该市市域范围内除禁养区以外的区域均为限养区,面积379.21平方公里。限养区内禁止新、改、扩建经营性畜禽养殖场(养殖区)。现有畜禽养殖场(养殖区)不达标的要限期治理。
首先,我们明确一下概念:
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养殖畜禽的区域。 限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限定畜禽养殖数量,禁止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区域。 适养区:是指行政区内划定的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由上述新闻可以看出,安徽省巢湖市在全市范围内取消适养区,而限养区内是禁止新、改、扩建经营性畜禽养殖场的,禁养区内的又会被责令限期搬迁或关闭。因此,这就意味着巢湖市的生猪产能只会减少而不会增加,限制了养猪业的发展!环保部孔源曾表态:环保不应成为养猪业发展的限制
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农村处调研员孔源在福建省第十届猪病学术研讨会上提到,环保的落脚点在发展。现在一说起“环保”来,就吓死人。我上一次在一个地方参加活动,主持人说“生死在环保”这种词都用上了。作为环保工作人员,今天我代表个人给大家介绍介绍情况。环保从上到下没有给人那种“要命”的感觉,不是“把人掐死别发展”的这个意思。环保法规最核心的意思就是要优化发展,服务于发展,支持发展。
那么怎么理解这些法规呢?我们常讲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是我们国家第一个面向农业领域的环保的专项法律法规。除此以外,还有环保法、畜牧法、水污染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一系列的法律都有相应的规定。
对于我们行业来讲,包括我们相关的管理部门,都应该对我们法律的相关精神、要义和基本概念有一个把握。(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法律有要求,我们不能违法;高一点的要求,是应该通过把握法律法规实现更好的发展。什么叫更好的发展?从行业的角度来讲,要讲行业的效益、收益,要讲行业的利润,应该要有一个更好的表现。
只禁不养,如何保证生猪供给?
3月28-29日,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在江苏南京召开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专题座谈会。于康震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现保供给和保生态双赢。
畜禽粪污资源化要统筹兼顾,既要旗帜鲜明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又要坚定不移发展生产保供给,防止盲目扩大禁养区、简单关停养殖场。
农业部畜牧业司司长马有祥也不止一次地强调环保治理不能一关了之。前不久,马有祥在发布会上表示,如果简单的关停养殖场、禁养限养,它不是发展,那是不发展。如果每个乡、每个县都这么想、都这么做,后果是什么?后果就是没有臭、没有污染,但也没有肉吃了。
今年五月,浙江省农业厅下发《关于促进省外养殖基地发展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在优先发展本地养猪业的同时,支持浙商企业“走出去”到省外建设生猪养殖基地。计划到2019年,浙江省外建商品生猪基地规模达到年出栏500万头。
曾经以拆猪场闻名的浙江省,如今大力发展“自给”与“外养”,用意何在!
如今,而仍有某些地方简单地、片面地理解生态优先,认为把猪场关了,就没有污染了,就不需要治理了,“一刀切”的苦果该由谁来承担?环境好了,猪也少了,俗话说“猪粮安天下”,在养猪规模剧烈萎缩的后果下,自给自足都满足不了,浙江才想起“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
盲目的禁养后果很严重,呼吁各省科学处理好发展与环保的矛盾,富民保民生
盲目的“一刀切”导致生猪供应后续严重不足,一旦遇到恶劣天气,外调交通受阻,必将出现肉品供应断链,导致民心不安。基于此,我们猜测,浙江之所以出此下策,正是意识到了猪场强势拆迁引发的后果,而采取补救措施。当然,不只是浙江一个省,广州、福建、江西、湖南等省的拆迁热潮背后,也让人不得不担心出现同样的问题。
养殖业需要科学稳定的发展,不能为了环保而环保。简单粗暴的一关了之必将是饮鸩止渴。拆迁不止是拆,还应有迁;转产转业,实际上帮助了几个?未来谁来养猪,谁愿意养猪?建议政府拿出可行的治污方案,不要一味的只知强制拆迁;环保部门摒弃以任务主义的心态来处理问题;政府部门不应以拆迁进度或者成果来衡量地方政府的政绩,排名落后被问责也是万万没有道理的。
像安徽巢湖取消适养区的,全面禁养、限养的在全国各地都会有出现,如果其他地方都这样干,由谁来养猪,谁来负责保供给呢?
鉴于此,我们呼吁,各省环保工作进行时不能重蹈浙江覆辙,要科学处理好发展与环保的矛盾,富民保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