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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56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17-08-30  💛2546
核心提示: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江苏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部农产加工品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5个质检机构(附件1)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和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和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经审核,现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拉萨)等3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信息变更予以确认(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 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及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

    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五批)

2. 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及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信

息变更情况(第三批)

  

                            

                            2017 828
 
 编辑: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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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业部 质检 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