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人才发展和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9号),2014年,农业部会同科技部、财政部,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和中国农业大学所属4家中央级科研单位启动种业权益改革试点;2016年,农业部会同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全国31个省(区、市)选择122家科研单位深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为全面总结改革试点成效经验,现将有关总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报告。请总结自改革试点以来的主要做法经验、成效、问题和下一步改革思路措施等,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其中,主要做法经验应系统梳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的经验做法;成效应从人才引进、人才分类评价、成果确权、成果转化、科企合作等不同层次进行分析;成效数据应与改革试点前进行同口径对比,各省(区、市)对比2016年启动改革试点前后各2年的数据,中央试点单位比较2014年启动改革试点前后各4年的数据。
二、改革成果和典型案例统计。请认真填报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成果统计表(附件1)和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改革典型案例统计表(附件2)。
三、有关要求。请于12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改革成果和典型案例统计表报送至农业部种子管理局种业发展处,并发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王洁鲁玉清
联系电话:010—59199350 59193236
电子邮箱:cnpvp@agri.gov.cn
附件:1.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成果统计表
2.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典型案例统计表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