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动员部署2018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保障春季田管和春耕备耕,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奠定坚实基础,我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将于近期召开2018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8年3月30日(周五)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二楼多功能厅(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6号,西便门立交桥东北角,中央音乐学院南侧)。
三、会议内容
(一)农业、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地方代表发言;
(二)公布农业农村部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件;
(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领导讲话;
(四)农业农村部韩长赋部长讲话。
四、参加人员
(一)主会场
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部级领导、联络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我部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北京市及各区县有关单位负责同志;有关新闻媒体单位记者。
(二)地方分会场
各省(区、市)法院、检察院、工信、公安、市场监管、供销等省级农资打假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各省(区、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水利)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领导及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牵头负责本辖区内会议组织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分会场延伸至市、县,分会场不能延伸至市、县的,可组织各市县公安、市场监管等农资打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农业部门负责同志到省级分会场参加会议。请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分会场组织工作,保证会场人数,维护好会场秩序,确保会议取得良好效果。
(二)请各省(区、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于3月28日前将省级分会场主持人(姓名、单位、职务),设分会场个数和参会人数传真至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三)请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会议的单位于3月28日前将参加会议人员姓名、单位、职务、电话传真至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其中北京市代表由北京市农业局统一报名)。
(四)分会场会标统一为“2018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省(区、市)分会场”。
(五)请湖北省农业厅提前做好发言准备(时间控制在6分钟内),并于3月28日前将发言稿和发言人姓名、职务通过传真发送至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以便统一印制。
联系人:康胜云,联系电话:010—59191502、59192353,传真:010—59191891,电子邮箱:nybdjb@agr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