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日进入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环保税究竟怎么交,大家在心里估计还有一些疑问。在这里,针对一些重点问题做了解答。环保税虽然是主动申报上缴,但不在免征范围不主动申报属于违法行为。规模猪场符合免税情况但仍需要申请。
三部门发文明确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
2018年4月1日开始,我国进入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4月1日上午,我国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的首张税票开出。环保税征收拉开序幕。
虽然环保税开征,但养猪人对此还是有些疑问。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对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量的监测计算、应税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的计算、应税固体废物排放量计算和纳税申报、应税噪声应纳税额的计算等问题予以明确。
针对环保税减免问题,本文做了一个梳理。以下四种情况的养殖场是可以免征环保税的。
四大免税情况
1、非生产经营行为的养殖场。简单一点来说就是不对外经营(也就是不以赚钱为目的)的养殖场,例如用于科研、个人或单位食用等。
2、非规模化养殖场。没有达到征收标准的非规模化养殖场,可以不用缴纳环保税,这也是对农村小型养殖场的一种变相扶持。征收标准:牛存栏量大于50头;羊存栏量大于500只;猪存栏量大于500头;鸡存栏量大于5000羽。
3、对粪污进行综合利用的规模化养殖场。已经达到征收标准的规模化养殖场,可对粪污进行综合处理利用,这种情况下可申请进行免税。
4、不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养殖场。养殖场可自建粪污处理厂对污染物进行处理,或者将污染物排放到污水、垃圾集中处理中心等,同样可免除环保税。
500头生猪以下的养殖场(户)是可以免征的,那么规模场怎样才能减免呢?水污染物和固体污染物是养殖场主要的污染物,我们就从这两个方面谈起。
养殖业污染物当量的具体算法
文件首先明确了养殖水污染物具体当量的算法。根据通知,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畜禽养殖场的月均存栏量除以适用的污染当量值计算。
畜禽养殖场的月均存栏量按照月初存栏量和月末存栏量的平均数计算。
对粪污处理达标的规模养殖场免税
由于环保税是根据排放量征收,所以排放量的计算很关键。通知指出,应税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为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纳税人应当准确计量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未准确计量的,不得从其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中减去。
环保税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这也就是说如果养殖场将全部粪污进行综合利用处理,并且是准确计量则可以免征环保税。要是养殖场只有部分粪污进行了综合处理,只要将这部分准确计量,这部分粪污的环保税可以减免。值得注意的是,规模场免税需要申请。
不交环保税已属于违法行为
虽然国家之前就已经针对养殖业的污染征收过排污费,但是现在改成环保税就意味着,以前不交费只是违规,现在不交税就是违法。
1.逃税额度比较大,而且额度大于税额的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
2.逃税额度非常大,而且额度大于税额的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处罚金。
3.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之后,应当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如果已经受过处罚了,政府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五年之内曾经因为逃税受过处罚的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处罚的除外。
有异议找环保还是税务部门?
环保税是由税务部门主导征税,环保部门协同监管。
此前排污费征收工作由环保部门的环境监察系统人员负责。根据环保税法,环保税由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二者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机制,政府牵头建立不同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工作机制。
当企业对纳税有异议时,该找哪个部门解决?是向税务机关,还是环保部门提起税务行政复议?专家指出,涉及到征收标准、排放量大小等问题,需要环保部门负责解释,因为核定需要一定的设备和技术手段,税务部门核定不了。
专家指出,环保税法明确由税务部门主导征税,环保部门是协助的角色,不直接和纳税人发生关系,而是提供税基数据,由税务部门进行形式审查,二者在行政系统内部是分工负责和监督关系,这也有助于保护纳税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