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6号
近期,河南省畜牧局依法吊销了河南邦达科技有限公司的兽药生产许可证,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依法注销了黑龙江斯达特兽药有限公司的兽药生产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现注销上述2家公司的124个兽药产品批准文号(附件1),自其兽药生产许可证吊销或注销之日起执行。
根据柳州市富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智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同意注销该3家公司的126个兽药产品批准文号(附件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注销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目录(因企业兽药生产许可证被吊销或注销)
2.注销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目录(依企业申请)
农业农村部
2018年4月8日